外籍勞工申請資格?
外籍勞工申請流程?
外籍勞工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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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計畫目標將外籍勞工引進之申請手續簡化,可大幅縮短外籍勞工引進時程。
業務範圍
提供雇主及外籍勞工諮詢、查詢並代轉、代寄以下各項外籍勞工申請文件及建立網路資訊系統等服務功能。
類別
項目
主要推動對象
招募許可
初次招募許可
(指定外籍勞工)
各類別外籍勞工
重新招募許可
以重新招募原各類別外籍勞工為主
提前入國引進許可
以重新招募原各類別外籍勞工為主
各外勞來源國文件驗證
菲律賓外籍勞工文件驗證
以重新招募原各類別外籍勞工為主
越南外籍勞工文件驗證
以重新招募原各類別外籍勞工為主(海洋漁撈除外)
印尼外籍勞工文件驗證
以重新招募原家庭類外籍看護工為主
泰國外籍勞工文件驗證
以重新招募原各類別外籍勞工為主
外勞入國簽證
雇主重新聘僱原外籍勞工(菲律賓、越南、印尼、泰國),
由雇主自行辦理重新招募,未委任仲介者,可透過本中心代寄外籍勞工簽證文件至我駐外館處
以重新招募原各類別外籍勞工為主(印尼家庭看護工以外類別及越南海洋漁撈類外籍勞工暫無法辦理)
聘僱許可
聘僱許可
以重新招募原各類別外籍勞工為主
辦理時間
本中心目前主要推動對象為雇主重新招募同1外籍勞工,其各項文件審查時間如下:
i.
辦理招募許可(含初次/重新招募許可函、入國引進許可)職訓局須3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審查。
ii.
辦理文件驗證各國駐臺辦事處審查時間如下:
菲律賓外籍勞工文件驗證須1-2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越南外籍勞工文件驗證須2-3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印尼外籍勞工文件驗證須7-10個工作天。
(自97年8月1日起辦理印尼外籍勞工文件驗證須在外籍勞工出國前40天將文件備齊送至直聘中心,以利轉送印尼辦事處審查;印尼辦事處會依照外籍勞工出境日期先後進行電訪)(不含郵寄時間)
泰國外籍勞工文件驗證需2-3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
iii.
辦理外籍勞工簽證文件,外籍勞工可於我國外交部駐各國辦事處收到外籍勞工簽證文件10個工作日後,外籍勞工於上午11時前往辦事處繳交照護、簽證規費及「領取簽證憑證」,下午3時以後核發簽證。
iv.
辦理聘僱許可職訓局需3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間)審查。
保障外勞權益,防止仲介剝削
鼓勵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勞
強化直接聘僱訊息宣導
促進本國勞工就業
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臺北中心 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69號3樓
電話:(02)6608-5001 傳真:(02)6618-0521
E-mail:
dhscservice@dhs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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